【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作出全面部署,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
《通知》提出,要严格规范艺考培训主体,机构开展艺考培训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做到“证照齐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
《通知》强调,严禁机构虚假营销宣传、炒作考试录取结果,严禁机构与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勾连获取培训生源、组织考试作弊、干扰考试秩序。要守住培训安全管理底线,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对有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要求场所公开、透明、安全。严厉打击机构及从业人员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统筹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压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对工作推进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地方及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