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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尽快把这个房子恢复原貌还给我,要么他按市场价把房子买了。”
近日,一则“女子房产被邻居打通入住”的消息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两三年来,于女士的房屋被邻居庞某装修并占用,虽然法院判决确认了于女士对房屋的所有权,于女士也办下了房产证,可她还是进不了自家的门。接受采访时,于女士表达了上述诉求(据6月19日海报新闻)。
这件事乍听起来匪夷所思,而其中的一波三折则更耐人寻味:于女士的这套房子,是2018年小区开发商拿来抵债的。于女士住在辽宁省朝阳市,房子在喀左县,她就委托当地中介和售楼处卖房子。2020年,于女士得知自己的房子“在装修”,感到事情不对,就赶了过去,发现已经进不去门了。无奈之下,于女士就把占房子的邻居和开发商一并告上法庭。邻居庞某称,这套房产是开发商为抵债更早转让给自己的,但未获法院采信。终审判决后不久的2021年7月,于女士办好了房产证。
判都判了,房子何以至今仍被邻居占着?原来,于女士并未在法院终审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这才迁延至今。对此于女士的解释是:自己打了一两年官司,精疲力尽,没有时间再去跑了。
针对当前的情况,于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终审判决书,使邻居搬出属于自己的房子,也可以就房屋被占提起侵权之诉,请求对方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法律救济的渠道是畅通的。但细思起来,就算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的落地恐怕也会面临一些困难:房屋已经邻居擅自装修,被“打通”了,如果装修改变了房屋原始状态乃至重要结构,恢复原状很难做到。由邻居购买呢?据报道,开发商也承认将房产转移给庞某的事实,如此“一房两抵”,让庞某凭空受损,实操难度也不难想象。
但同时,手持法院判决和房产证的于女士,其“货真价实”的合法权益又必须得到实现。就目前的情况看,要促成判决顺利落地,问题妥善解决,最好是还来个“正本清源”,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
症结何在?据报道,庞某与开发商之间也有一份以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书,但法院对其真实性未予认可,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法院认为,协议书中的一些地方“不符合常理”。那么,开发商“一房两抵”究竟是真是假?一番“操作”下来,到底是谁的权益受损了?这里面有无恶意规避合法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查办?法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依据证据情况和相关规定作出民事裁判,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对于生效判决,经申请来个强制执行当然也可以,但要让当事人真心接受,实现案结事了,查清“法律真实”之外的更多真相,无疑将大有裨益。
目前,当地已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全面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相信有了调查组的介入,于女士的烦心事应能尽快解决,类似的“尴尬事”也会得到有效避免。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柴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