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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去云南、西藏拍婚纱的。”
4月21日下午5时许,杭州公安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杭新景高速杨村桥互通时发现,有两辆摩托车在第三车道行驶,过往大货车从他们身旁擦肩而过,场面十分危险。
民警立马立马加速上前,拉响警报紧随其后,并通过喊话器引导摩托车就近前往建德服务区等候检查。
00:11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和未婚妻约好前往云南大理、西藏拉萨等地拍婚纱照,其未婚妻已经坐飞机前往目的地,自己则与好友驾驶摩托车前往。
“年轻多走走是好事,以后出门也请提前规划一下路线,浙江省内是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下次一定要注意。”
随后,民警对对刘某等人驾驶摩托车高速闯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罚,并带领至地方道路。同时向两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利用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摩托车上高速后的危险性。
临别时,民警再一次叮嘱刘某和其朋友注意行车安全。
刘某表示深刻的认识到了错误下次一定注意,并向民警挥手告别。
杭州公安高速交警提醒: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路况和流量实际,衔接周边省市高速公路摩托车限行措施,浙江省公安厅2020年8月发布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要求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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