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恋爱别“上头” 警惕婚恋骗局
近年来,通过婚恋交友实施诈骗的犯罪屡见不鲜。骗子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骗得被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近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案情 冒充刑警诈骗两女孩钱物
【资料图】
2021年3月底,被害人陈某在丽江市游玩期间认识了被告人左某。左某虚构自己是某公安局刑警,后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
此后,左某以在丽江与他人合伙开客栈周转资金、还房贷等理由频频向陈某要钱,并注册另一个微信号,假冒其母亲身份以生病住院没钱买药等理由骗钱,共计骗取陈某21.76万元及iPhone11手机、oppo手机各一部。
2021年4月初,被害人李某在丽江市游玩期间认识了被告人左某。左某仍然谎称自己是某公安局刑警,二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左某以还房贷等理由共计骗取李某4万余元。
判决 获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综合考虑被告人左某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左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被告人左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释法 骗取恋人钱财也属诈骗罪
审理该案的法官指出,该案中,被告人通过虚构自己刑警身份等手段,取得被害人信任。确定恋爱关系后,其又编造各种事由骗取被害人大额钱款。
法官提醒,在婚恋交友关系中,要注意辨别对方身份,面对以各种名义频繁借款、转账的要求,要冷静思考、多加核实,千万别“上头”,避免掉入恋爱诈骗陷阱。
法官表示,即使诈骗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骗取对方钱财也属于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记者)